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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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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0000160002917/2007-00109 [ 主题分类 ] 财政;教育
[ 发布机构 ] 省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7-10-0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陕政字〔2007〕143号
[ 名 称 ]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 2007-10-09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的领导,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省政府2007年第17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静芝 副省长


  副组长:庄永杰 省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成 员:张雄强 省教育厅副厅长


      丁云祥 省财政厅副厅长


      岳 崇 省监察厅副厅长


      徐宗一 省审计厅副厅长


      戴季宁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


      胡汝强 省银监局副局长


      王忠民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由张雄强同志兼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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